2013/09/05

單獨會主_09/06_加拉太書 第2章

關於上帝祂是:
  • 不以外貌取人。
  • 賜下啟示,指引走在真理的道路上。
  • 賜給我滿滿的恩典。
  • 記念窮人;關愛心靈貧窮與虛空的每一個人。
應許:
  • 「他是愛我,為我捨己。」
  • 得著救贖之美好應許。
  • 只要誠心承認自己所做過的錯事,說過錯誤的話語,就已得著 神的饒恕之美好應許。
態度:
  • 「叫我可以向 神活著」
  • 保有光明正大的生命態度。
  • 所言所行,都能在 神的面前光明磊落!
  • 為人處事和一言一行都沒有違背良心。
  • 走在真理的道路上!
  • 行在 神的真光之中,保持正面性思維。
  • 不對人、事、物加以批評論斷。
  • 不記恨、要饒恕與寬容他人。
罪惡:
  • 「要叫我們作奴僕」
  • 主啊,我承認有時候我是網路的奴僕,花過多的時間沉迷於網路上。
  • 主啊,我承認還有許多事絆住我的腳步,我需要花更多時間在禱告上才對。
  • 主啊,求你賜我力量不做食物、血氣、錯誤的正義感、惡習慣、負面思想的奴僕。
命令:
  • 「我不廢掉 神的恩」
  • 我所親愛的女兒,你要知道我是深深愛著你的天父,我在乎妳生命的品質,我在乎妳的生活,我在乎妳的每一天,我要妳每一天都過著平安和喜樂的日子,我要妳每一天都是得勝的!不要讓一切的負面思想停留在妳的腦海中,妳只要學習奉耶穌的名棄絕一切負面的思想,妳就已經是得勝的了!我的寶貝女兒,妳要相信我所對妳說的話,不要廢掉我對妳的提醒,不要質疑我對妳的啟示,更不要忘記我的大能,以及我所存放在妳生命中的屬天力量!不要廢掉我對妳的愛與關懷!雖然,妳口裏說相信,但是妳的行為舉止卻與話語相背道而行!信心沒有行為是死的,難道妳忘了嗎?愛妳的天父再次提醒妳!
榜樣:
  • 「過了十四年,我同巴拿巴又上耶路撒冷去,並帶著提多同去。」
  • 學習保羅永遠與主同在,不管幾個十四年,永遠跟隨主耶穌。
  • 學習保羅在屬靈的道路上提攜屬靈同伴,彼此相互扶持與關心。


過了十四年,我同巴拿巴又上耶路撒冷去,並帶著提多同去。我是奉啟示上去的,把我在外邦人中所傳的福音對弟兄們陳說;卻是背地裏對那有名望之人說的,惟恐我現在,或是從前,徒然奔跑。但與我同去的提多,雖是希臘人,也沒有勉強他受割禮;因為有偷著引進來的假弟兄,私下窺探我們在基督耶穌裏的自由,要叫我們作奴僕。我們就是一刻的工夫也沒有容讓順服他們,為要叫福音的真理仍存在你們中間。至於那些有名望的,不論他是何等人,都與我無干。 神不以外貌取人。那些有名望的,並沒有加增我甚麼,反倒看見了主託我傳福音給那未受割禮的人,正如託彼得傳福音給那受割禮的人。(那感動彼得、叫他為受割禮之人作使徒的,也感動我,叫我為外邦人作使徒;)又知道所賜給我的恩典,那稱為教會柱石的雅各、磯法、約翰,就向我和巴拿巴用右手行相交之禮,叫我們往外邦人那裏去,他們往受割禮的人那裏去。只是願意我們記念窮人;這也是我本來熱心去行的。

後來,磯法到了安提阿;因他有可責之處,我就當面抵擋他。從雅各那裏來的人未到以先,他和外邦人一同吃飯,及至他們來到,他因怕奉割禮的人,就退去與外邦人隔開了。其餘的猶太人也都隨著他裝假,甚至連巴拿巴也隨夥裝假。但我一看見他們行的不正,與福音的真理不合,就在眾人面前對磯法說:「你既是猶太人,若隨外邦人行事,不隨猶太人行事,怎麼還勉強外邦人隨猶太人呢?」

我們這生來的猶太人,不是外邦的罪人;既知道人稱義不是因行律法,乃是因信耶穌基督,連我們也信了基督耶穌,使我們因信基督稱義,不因行律法稱義;因為凡有血氣的,沒有一人因行律法稱義。我們若求在基督裏稱義,卻仍舊是罪人,難道基督是叫人犯罪的嗎?斷乎不是!我素來所拆毀的,若重新建造,這就證明自己是犯罪的人。我因律法,就向律法死了,叫我可以向 神活著。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,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,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著;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,是因信 神的兒子而活;他是愛我,為我捨己。我不廢掉 神的恩;義若是藉著律法得的,基督就是徒然死了。